【负责人解读】: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沈祥成解读《2021年涡阳县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542 发布时间:2021-05-17 18:34 字体大小: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沈祥成:近日,我县出台了《2021年涡阳县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重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亳州市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亳残联202111号)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涡政20194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办法》有利于完善涡阳县残疾人康复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残疾人康复服务、管理职责,对扎实做好全面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和残疾人康复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起草过程

康复民生工程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中的重点工作,精准康复服务已列入省、市、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县残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21〕9号)《亳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亳残联〔2021〕11号)《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涡政〔2019〕4号)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涡阳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一)2021年,全县计划为不少于160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困难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2021年,为不少于22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不少于3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1年,为全县不少于160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不少于22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不少于3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二是确定补助标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三是提出实施的具体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一)康复救助提标扩面。根据《涡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2019年开始,残疾儿童救助范围从0-10周岁扩大到14周岁、救助标准从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每人每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救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每人每年;这两项救助标准均达到省民生工程项目标准。

(二)县残联在确定机构和转介安置工作中,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充分尊重残疾儿童家庭的意愿,方便其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三)结合康复民生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精准调度和科学监督水平,县残联将按照民生工程工作要求,每季度组织对各乡镇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调度和考核,并对实施进度进行通报。年底前,县残联将对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成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康复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二)对全县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规范服务程序,建立服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三)通过这两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使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知晓度和满意度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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