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8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浏览次数:268 发布时间:2021-06-13 09:39 字体大小:

县政协马彪、王博、程效云、李运峰、曹鹏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下放乡镇集镇对车辆乱停乱放行政处罚”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县城镇化趋势越来越来明显,加之正在进行的乡村振兴、文明古镇建设,乡镇集市管理亟待升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的市县已将由市、县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

既将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

乡镇行使行政处罚权要有一个过程,应当稳妥、有序、渐进的进行。乡镇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既要看乡镇的承接能力,如基础设施建设,还要看执法资格、执法人员相应的执法能力是否达到承接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决策做好城管领域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为乡镇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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