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1年全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1156 发布时间:2021-03-03 11:20 字体大小: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为纪念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置于更加突出位置,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激发消费潜力,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开展使广大消费者树立绿色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最大限度地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起草过程

根据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结合2020年工作经验,起草了《2021年全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征求了各相关机构的意见,由法规股进行审核,经局长签批印发。

四、工作目标

紧扣“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着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治新局面,创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助力疫情过后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一系列宣传引导活动。3月1日至31日,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运用自媒体、新媒体等多种载体持续发布消费维权成果、宣传消费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二是开展一次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3月10日,在网络直播带货、电子商务、健身、美容美发等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同步开展消费投诉数量“前十名的企业”信息公示行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三是发布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月12日,市场监管局在本系统平台发布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主要是聚焦一年来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四是开展一次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3月15日至30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紧扣春耕农时,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品种。严厉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制作发布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五是举办一场主题活动。3月15日上午,在老子文化广场举行2021年涡阳县“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3·15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人大、政府领导和公共单位负责人参加。组织餐饮、快递行业协会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自律承诺和经营者的倡议活动。在第二现场举行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活动。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中提出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指明做好“3.15”活动方向,有利于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分管领导牵头,检测监测协调股(12315指挥中心)、消保委秘书处负责,局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稽查大队、规范局、价检分局、广告股、食品股、药械股、特设股相关股室等密切配合。制定“3·15”活动具体宣传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突出安全节俭的原则。采取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形式,线下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遵守防控规定。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确保活动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二是执法力度方面。各执法机构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典型案件,如食品、药品、农资等假冒伪劣商品,全面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健全消费维权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治理的新格局。三是快速应对处置方面。各执法机构要强化“3·15”期间舆情分析监测,引导舆论导向,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执法机构、县局12315互联网平台人员要加强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3·15”期间受理、转办的投诉举报做到快查快处,及时反馈。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时间节点开展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执法机构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多宣传,利用短信、网站平台等多种方式推送《消法》及其配套规章,广泛宣传动员消费者参与,提高消费者主动监督、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及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宣传消费维权的成果,使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消费维权的强大力量,增强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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