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单位: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弓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城乡居保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鼓励和引导有缴费能力的群体提高缴费档次,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缴费及补贴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及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
档次(元)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5000 |
6000 |
|
补贴(元)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20 |
150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养老金发放至死亡当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可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不低于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2020年12月中下旬)
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保工作启动会议,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镇、村(居)两级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对征缴工作任务进行周密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应保人员进行查漏补缺,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缴费范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定2021年度应缴费人员名单。
(二)集中征缴(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在集中缴费期内,各村两级经办人员督促参保群众及时缴纳保费,鼓励有缴费能力的群体提高缴费档次,确保2021年2月底前缴费率达80%以上,3月底前完成目标指导数的95%以上。
缴费方式:在签约缴费的社保卡(银行卡)里足额存入当年的缴费金额,代扣成功即缴费成功。也可以通过安徽政府服务网、皖事通、银行转账等方式自助缴纳保费,也可以用过村级网上办事信息员或银行缴费。
(三)督促征缴,兑现奖惩
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常态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村(居)要明确专人代办,落实责任,代办员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实行网格化管理。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各村(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
镇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元月开始依据县每次代扣结果进行调度,排出名次,前三名进行阶段性奖励,分别是第一名(共1个)奖1000元、第二名(共2个)奖800元、第三名(共3个)奖600元;后三名进行处罚500元、400元、300元。二次调度连续处于后三名的村,村书记大会表态发言,罚款加倍。三次调度连续处于后三名的村,包村负责人大会表态发言,罚款加倍。年终完成目标任务95%的村按每缴费1人奖励3元,完成90%的村每缴费1人奖励2元,完成85%的村每缴费1人奖励1元。年终位于后三位且低于85%的村村书记及相关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并扣发该村相关人员一季度绩效工资。
附件:石弓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指导数分配表
|
2021年度石弓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
|
单位: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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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名次 |
村别 |
总人口 |
2021年任务数 |
备注 |
|
1 |
东关 |
2573 |
1158 |
|
|
2 |
西关 |
3263 |
1468 |
|
|
3 |
耿楼 |
4129 |
1858 |
|
|
4 |
王浅 |
4437 |
1997 |
|
|
5 |
山后 |
4425 |
1991 |
|
|
6 |
姚湖 |
4176 |
1879 |
|
|
7 |
石羊 |
4464 |
2009 |
|
|
8 |
大寺 |
3523 |
1585 |
|
|
9 |
大黄 |
3693 |
1662 |
|
|
10 |
高楼 |
3661 |
1647 |
|
|
11 |
于张 |
5242 |
2359 |
|
|
12 |
温庄 |
4657 |
2096 |
|
|
13 |
李楼 |
4106 |
1848 |
|
|
14 |
神桥 |
4117 |
1853 |
|
|
|
合计 |
56466 |
25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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