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阳镇2021年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阳镇2021年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1年《西阳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 3 月 23 日
西阳镇2021年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镇开展2021年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行为,规范全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的加油站(点)。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0日—3月19日)。由各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摸底排查工作,每日摸底排查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经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镇应急办(邮箱:340305023@qq.com 联系人:贺平 联系电话:18756700882)。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4月10日)。根据各村(居、社区)摸底排查情况,经镇应急办上报至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集中整治期间,督查组对执法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12月31日)。各村(居、社区)对已依法惩处、关闭取缔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确保将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到位,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县督查组定期到包保乡镇督查、检查,保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阳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启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10、12315等渠道进行线索举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涡市监〔2020〕139号)要求,认真执行完善细化的《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流程》工作机制流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应急办既有督查、指导工作的责任,也有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的职责,现场查处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时,镇应急办成员要严格按照查处流程,认真履行各自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西阳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会商协调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1次案件查处汇报会;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摸排信息实行周报告,发现案件线索实行交办制,案件查处结果跟踪办,重点案件及时办,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处有结果,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强化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社区)日常非法成品油整治工作成效列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全面摸排阶段摸排阶段不认真摸排、上报信息,后期县督查组发现和群众举报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在镇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附件:1.西阳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摸底排查表
附件1
西阳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伟 镇长
副组长:杨 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启程 党委委员
成 员:张 旭 办公室负责人
蔡 瑞 综治办副主任
龚欣欣 纪委副书记
任 强 派出所所长
徐连元 财政所所长
高 伟 市场所所长
周平波 环保站站长
张军鸿 司法所所长
王春玉 经法办主任
贺 平 应急办具办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高伟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摸底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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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位置 (XX行政村XX自然村) |
非法经营成品油类型 |
非法经营人信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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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车牌号 |
非法加油站(点) 名称 |
汽油 |
柴油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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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XX月XX日,共摸排非法行为XX起,其中非法流动加油车XX辆、非法加油站(点)XX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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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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