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医保局扶贫“351”综合医保“180”补充医保资金补偿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为了切实加强城乡居民“351”综合医保、“180”补充医保资金的管理,我局决定试行“351”综合医保、“180”医保、医疗救助支付信息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内容为“351”综合医保、“180”补充医保、医疗救助补偿政策,资金补偿进度和享受政策人员补偿明细。
二、公示期限。医保费用信息原则上每半年公示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不定期公示)。
三、公示途径。“351”综合医保、“180”医保、医疗救助费用信息在涡阳政务网、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51”综合医保、“180”医保、医疗救助费用信息公示制度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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