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非普惠幼儿园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资助800元/生/年;幼儿园园内资助。
二、义务教育:1.免除学杂费,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2.免除课本费,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儿、贫困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非寄宿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三、高中教育:(普高)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儿、贫困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享受:1.免除学杂费。2.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3.校内资助。
(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享受:1.免除学费;2.给予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3.校内资助;4.“雨露计划”3000元/生/年。
(四)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儿、贫困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享受:1.国家助学金省内4000元/生/年,省外2000—4000元/生/年。2.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12000元/生/年。3.普通高校新生(应届考生)入学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被省内院校录取的500元/生,被省外院校录取的1000元/生。4.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雨露计划”补助3000元/生/年。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