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432 发布时间:2020-07-01 17:08 字体大小:



张虎代表:

你在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研究,回复如下:

一、落实人员,健全组织。今年以来,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能开始改革,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实行乡镇审批机制;目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组织已健全,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落实分管和具办人6名;全县23个镇(街道、办事处)共落实分管和具办人138名;全县362个涉农行政村共落实管理员和协管员724人;组织县、镇、村三级业务人员210人进行培训。

二、严格要求,规范审批。农村宅基地实行乡镇审批,部门联审机制,按照户申请,村组公示,部门“四到场”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受理宅基地审批87件,

审批16件,其中高公镇受理宅基地审批32件,勘察26件,已发放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证14户、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受到农户的一致好评。

三、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具体操作流程

1、农户书面申请。

2、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而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审查。村级组织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

4、报送。材料审查合格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5、部门联审。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在10个工作内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工作。

6、乡镇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村村民宅基地进行审批,经审核认为宅基地申请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且报送材料完备,应当自联审合格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同步将审批情况书面上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备案。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0日   

单位联系电话:7212267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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