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途径
1.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地址:涡阳县紫光大道西段路南 亳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南三楼。
2.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558-7312369。
3.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邮箱:gyxhbj@163.com。
4.行政执法监督邮编:233600。
5.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6.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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