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主题:解读《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涡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新闻发布会地点:涡阳县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会时间:2024年10月2日
新闻发言人:涡阳县科技局副局长 姜林林
涡阳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4日印发《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涡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涡政秘〔2024〕69号)(以下简称《政策》),涡阳县科技局作为《政策》的起草部门,现就有关重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依据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亳政〔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衔接,对《涡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做出修订。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县奖补政策体系的激励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涡阳。
三、主要内容
包括五项支持方向及资金兑现方式
(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对新认定和重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
(二)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对新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研发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支持重大专项协同攻关
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等重大技术需求,通过“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对于省、市要求县级财政配套的项目,按照省、市文件给予足额配套。
(四)支持优秀科技成果
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五)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对在我县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当年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当年服务评价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当年服务科技成果登记新增50项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可叠加享受。
(六)资金兑现
本支持政策兑现由县科技局统计汇总,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县财政局负责兑现奖励资金,资金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兑付。
四、附则
主要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兑现的执行标准和方式及政策有效期。
上级出台同类型财政奖补政策的,按照各级政策中的最高标准执行,以“上级奖补+县级配套”(奖补总额不超过最高标准)的形式应予以兑现。即:上级奖补政策标准高于县级奖补政策标准的,直接按照上级奖补政策标准执行;上级奖补政策标准低于县级奖补政策标准的,在落实上级奖补政策的同时,县级配套相应奖补资金,达到县级奖补政策标准。
本《政策》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涡政秘〔2024〕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