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园区贷”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涡政﹝2023﹞1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2023年2月9日,省印发实施《金融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园区贷”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涡政﹝2023﹞15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发展理念,立足涡阳县小微企业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建立“政府+投资公司+银行+企业+担保”合作和风险共担机制,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开发区从2023年5月开始调研省内各市县“园区贷”拟定情况,并同步开展起草工作,充分听取、采纳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意见。
(二)意见征求。2023年5月12日至5月21日,《暂行办法》书面征求县经信局、县财政局、人行涡阳中心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银行涡阳支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等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开发区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合理消化吸纳并经过多轮修改予以完善;8月18日至9月18日,发开区通过官方网站挂网征询公众意见,期限截止后,未收到公民的意见反馈。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6月21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内容。
(四)会议审议。2023年7月21日,经县政府第5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3年9月20日,《“园区贷”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园区贷”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构建政府、银行和担保多元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更多的向小微企业流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息的贷款,助力企业低成本便捷融资。
五、主要内容
《“园区贷”业务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分基本原则、风险补偿金设置、实施流程、风险防控机制、监督管理五大部分,重点明确了风险补偿金设置、实施流程和风险防控机制。
(一)风险补偿金设置。以涡阳星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园公司)为主体设立“园区贷”融资风险补偿金,以工商注册、税务监管及统计关系均在涡阳县域的小微企业为服务重点。
(二)实施流程。县开发区、县经信局做好“园区贷”白名单的推荐确认,普惠担保公司简化担保流程,商业银行尽调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放款。
(三)风险防控机制。以风险补偿金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星园公司、省普惠担保公司、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共担,分担比例为3:4:3。
六、创新措施
“园区贷”业务在全县范围推广。在原开发区园区内服务对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由县经信局负责园区外企业“园区贷”业务白名单推荐确认,打破了“园区贷”服务范围上的空间限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涡阳县涡阳县“园区贷”业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园区贷”业务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帮助,确保工作做细、做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园区贷”业务开展及结果应用的宣传力度,充分做好政策说明、指导和服务相关工作。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督查机制。“园区贷”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定期对“园区贷”业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解 读 人:杨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28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