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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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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健全的管理体制,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培育和引导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形成提倡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社会价值观念。要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全社会树立起建设生态省的共同理想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信念,实现公众、企业、决策管理者生态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社会树立起“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观。
1.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体系。按生态省建设的要求,抓紧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方面滞后领域的立法,对我省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复核,对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的有关内容和不够完善的法规进行修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完善。近期制定有关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公共环保工程设施有偿服务的法规规章。
2.加强国民生态教育。编制生态省建设宣传教育方案,明确生态省建设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增强保护意识为目标的国民生态环境教育。尤其要“从娃娃抓起”,把生态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青少年开展以认识和保护海南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夏令营、冬令营、环境公益等活动,推行多种形式的生态教育,普遍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努力培养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意识的一代新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干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培训。
把生态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布局,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开发式移民,将中部生态敏感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居民迁移至平原台地,帮助贫困农民脱贫,减轻人口对山区生态环境的压力。
3.广泛开展生态科普活动。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地日”、“世界水日”等活动,通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将生态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科普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具有集生态教育和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景区。
4. 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定点分类堆放、组织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环保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员、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等公众参与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意识和保护生态的行为规范,激励公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提倡节约、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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